国家卫健委印发重要通知:
国家卫健委要求肉类加工企业把好禽畜肉类来源的追溯关,进口畜禽肉类食品应当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方可入厂。
在7月23日发布的指南中,国家卫健委还要求肉类加工企业做好畜禽肉类食品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
消毒。
近期,德国、英国等欧美国家肉类加工企业相继出现了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屠宰、分割、存储、包装等工作场所多为人员密集的低温封闭环境,存在较大的病毒传播风险。为了遏制病毒通过海外厂家传播的风险,海关总署的信息显示,截至7月10日,
我国已经暂停从23个国家进口肉类产品。
指南要求,中风险和高风险地区肉类加工企业应当每天在屠宰车间、分割肉车间、包装车间采集各5份环境标本进行核酸监测。低风险地区肉类加工企业应当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采样监测。
除了测温、戴口罩以及勤洗手等常规防控举措以外,员工之间应当保持至少1米的安全距离。
现确诊病例的场所应暂时关闭,并
对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对其所在的车间和宿舍进行封闭。
来源:人民网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