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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肉类检验检疫

      添加时间:2021-01-22   浏览次数:477

1.进口肉类先报检,提交备案号、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委托报检协议等;

2.贸易合同、装箱单、提单、产地证明、卫生评价资料(原件);

3.对于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食用性动植物产品,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和生产国(地区)官方机构安全卫生证明(原件);

4.在进口预包装食品时,提前进行中文标签备案,审核中文标签样张,样张翻译件以及按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接受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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